鄂教高 [2003]30号
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03年湖北省现代远程教育
校外学习中心(点)年度检查结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教高厅[2003]2号)、《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鄂教高[2003]17号)和教育部高教司《关于规范现有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管理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03]173号)精神,我们开展了湖北省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的年度检查和审批工作。根据我省各校外学习中心(点)的自查和省教育厅的抽查情况,华中科技大学现代远程教育中南化学工业学校学习中心等73个校外学习中心(点)为年度检查合格单位。华中科技大学现代远程教育襄樊市工业学校学习中心等18个校外学习中心(点)因未按要求进行自查,被视作自动取消支持服务的资格对待;有关试点高校应停止在被取消的校外学习中心(点)的招生工作。
今后,省教育厅将根据鄂教高[2003]17号文件开展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的审批和年度检查工作。希望各年度检查合格的校外学习中心(点)认真按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建设和管理的文件要求,进一步改善支持服务的条件,加强校外学习(点)的管理,规范办学行为,使我省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的建设得以健康发展。
附件一:2003年湖北省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年度检查合格单位名单
附件二:2003年湖北省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年度检查不合格单位名单
湖北省教育厅
二OO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