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医药大学、北京语言文化大学、北京广播学院、华中师范大学、兰州大学:
自今年七月十四日教育部批准你校开展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以后,学校加强领导,加紧了网络教育学院和教学资源的 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了推动学校试点工作的开展,同意你校按照《关于支持若干所高等学校建设网络教育学院,开展现代远程教育试点的几点意见》(教高 厅[2000]10号)的精神安排试点工作,在办学层次和招生等政策上与其它试点学校一样,即你校的网络教育学院可根据本校已经具备的学历学位授予权资 格,与学校职能部门共同商定人才培养方案,开展研究生有关专业学位的教育,本科(包括主修专业、辅修专业、第二学位专业、专升本)、高职高专等层次的学历 学位网络教学工作,有关学位授予和毕业资格审查由学校职能部门负责;网络教育学院可以通过国家统一的考试来录取学生,也可自行组织考试录取学生,招生形式 和入学标准由试点学校自行规定。招生计划由试点学校根据网络教育学院的办学能力自行制定,根据校外教学点的条件确定招生地区,但应向西部地区倾斜。
请你们进一步加强对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的领导,统筹规划,加强现代教育技术的研究和应用,探索适应现代远程教育需要的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管理的机制。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二OOO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