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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结业考试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5-03-10 发布者:门户网站管理员 浏览次数:

华中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

课程结业考试管理办法

课程结业考试是教学活动的重要环节,加强考试过程的管理对规范教学过程和有效提高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教育部第21 号令)、《关于加强高校网络教育学院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 [2002]8号)以及《华中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等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各类学生考试方法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试组织

1、华中师范大学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全面负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课程结业的命题、制卷、巡视、评卷和登分等工作。

2、考试的时间由华中师范大学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在每学期开学前发布。课程结业考试一般每年安排两次。

3、网络教育学习中心应根据考试安排提前组织学生进行约考工作,并及时检查约考情况。约考时间结束,学院将根据预约考试的具体人数安排考场。同时通知各学习中心导出约考数据。由学习中心负责安排教室。没有约考的学生不能参加本次课程结业考试。函授教育、业余教育类站点可直接根据学生考试情况报送考试数据。

4、学院安排巡视人员参加各学习中心、函授站的考试巡视工作。各学习中心、函授站负责试卷保密和安排监考人员。

二、考场设置

1、学习中心、函授站依据学院公布的约考人数和科目安排考点和教室,排定座次,发布考场安排,并报学院教学部。一般1门课程1个考场,若1门课程约考人数少于15 人,则安排混合考场。

21个考场需安排2人及以上的监考老师;超过80人的考场须安排3人及以上的监考老师,安排监考人员情况须按时间要求报学院汇总备案。

3、各学习中心负责打印考场签到表,考试结束后由每个考场监考教师装入试卷袋。

  三、试卷管理

1、考试命题

考试命题设计。命题教师应根据学院命题要求设计考试命题。试卷采用AB卷制。试题题量要求一般应以90分钟内完成为标准。命题教师校对标准试卷样卷,确认试题内容无误后,在试卷上签字,并将签字的试卷样卷和电子试卷交至学院教学部。

2、试卷印制

考试试卷的印制、保管和分发工作,由学院教学部指定专人负责。为防止泄密和保证试卷质量,所有试卷须在学院教学部指定的场所进行印制,并于考试前密封保管。为防止出现试卷短缺现象,试卷印数应比参加考试人数多印制5%以上。

3、试卷运输

试卷印刷、制作、封装须严格保密,按工序流程进行。试卷装封好后附上《试卷传递单》,用保密办法及时安全传递,负责试卷运输的老师应及时了解汇总各学习中心、函授站签收试卷情况。如在预定时间里未收到试卷,应采取相应措施确保不影响考试的正常进行。

各考点收到试卷袋后,须存入保密室或者保险箱,并反馈落实情况。所有交接环节均须在试卷传递单签字。监考员临考试前20 分钟接卷,考场内考前5分钟当众拆封试卷。

4、试卷回收

考试结束,各考点清点收讫并密封试卷袋,收齐考场记录单。考试全部结束后,附好已签字的试卷传递单,直接用保密安全方式发回学院。学院教学部及时清点签收并及时反馈试卷回收情况。

四、考务管理

1、考试期间学院设立考试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考试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快速有效处理各类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突发事件。

2、各考点应成立考务办公室,负责监考人员的考务工作布置,实时监控考试运行情况。

3、学院派出巡视人员应和各考点巡视人员共同参与各场考试的巡视工作,重点督查监考人员履行监考职责和学生考风考纪情况。学院巡视人员应根据考场的具体状况单独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交至学院教学部。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自公布之日开始执行,以前的相关规定同时废止。本规定解释权属华中师范大学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