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
关于开展网络教育201703批次学员收费的通知
各校外学习中心:
201703批次招生工作已经结束,根据学院的工作安排,为保障本批学员学业的顺利进行,现将我校网络教育201703批次学员的学费收缴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方式
我校将严格按照《华中师范大学关于全额收取网络教育学费的通知》(行字(2016)53号)有关要求,继续实施全员全额缴费制度,并鼓励学生个人自主网银交费。
二、收费时间
本批次集中缴费时间从2017年4月28日开始,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24日17:00。各学习中心按照录取名单督促学员缴费,学院将对规定时间内以线上缴费方式完成缴费工作的学习中心给予已交学费总额2%的奖励。
三、返款流程
各学习中心缴清学费后请及时与学院财务联系,经双方确认人数、名单及金额等信息后尽快邮寄发票,学院将按照文件规定按时返款。
邮寄发票时需提供附件:1.与返款对应的协议复印件一份;2.返款金额明细(平台导出格式建立文档);3.收款单位信息(A4打印:开户行、行号、账号、收款单位(全称)、收款单位所在地)。
四、其他事项
学员在交费完成后方可取得学籍,并登录平台进行选课学习。缴费截止后不再受理本批次新生缴费,未缴费的新生作自动退学处理,由教务部门在学信网注销学籍。
联系人:余颖秋:027-67867286、371854695@qq.com
胡愿军:027-67868375、435826121@qq.com
邹 丽:027-67867349、740700020@qq.com
华中师范大学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