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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籍清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2 发布者:院办管理员 浏览次数:

各函授站:

  根据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学生管理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继续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确保学籍数据的准确性与严肃性,在学院2020年10月下发成人教育学籍清查通知的基础上,决定对学籍满五年及以上不联系、不学习、不考试的成人高等教育空挂学籍进行清理。

  一、清理范围

  我校成人高等教育2016级及以前的学生(含全部原湖北省各函授站点招收的学生)。

  二、步骤及时间

  1.上报保留学籍名单:2021年10月31日前,各函授站向学院教务办上报需保留学籍名单(仅针对2016级及以前学生),上报学生的要求是已修完全部课程未毕业以及前期学籍清查中申请继续学习的学生。不上报视为2016级及以前无后续毕业学生。

  2.收集学习档案:已修完全部课程而未毕业的学生,需按目前考核评估要求整理学习档案,包括学生成绩单、考试试卷、相关教师授课清单、考勤记录等,一人一档。请各函授站整理后于2021年11月30日前汇总并上报学院教务办。

  3.开通补修平台:对于未修完规定课程同时申请继续学习的学生,学院将于2021年11月上旬开通学习平台,为其提供学业补修学习。

  4.清理公示:2021年11月初,将通过学院网站、学习平台等方式对拟清理学籍名单进行公示。

  5.2022年元月底前,按流程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备,对公示无异议的名单进行学籍清理。

  三、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学籍清理工作既是规范管理的需要,也关乎学生的切身利益,各函授站要本着服务学生的目的,高度重视、分工落实,做到统计全面、数据真实。

  2.精心组织。各站点要充分做好工作人员的动员及对学生的解释工作,采取各种方式通知到学生本人,让更多的学生知晓并顺利完成学业。

  联系人:教务办董老师

  电话027-67867238、邮箱334627496@qq.com

华中师范大学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