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历教育 - 成人教育 - 通知公告 - 正文
发布时间:2023-07-11 发布者:门户网站管理员 浏览次数:
各校外函授站、各位学员:
根据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学生管理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继续教育学籍学历管理,确保学籍数据的准确性与严肃性,经研究,学院拟对达到规定最长学习年限(高升专和专升本为5年、高升本为7年)的成人教育学员进行学籍清理。
在前期预警及公示的基础上,为保障学员的合法权益,现将本次清退学籍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13日—7月27日。
请各函授站认真审核、广为告知,并及时反馈;请在籍学员认真核查并相互转告。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内向学院反映;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本人放弃,后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董老师,334627496@qq.com,电话:027-67867238
特此公示。
附件:成人教育清退学籍学生名单
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7月13日
上一篇:关于对我校成人教育学籍进行清理的公示(五)
下一篇:2023年上半年成人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