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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9-03 发布者:李文辉 浏览次数:
各位考生:
实习考核材料为本课程考核重要评审依据,缺少实习盖章证明、材料缺失等情况,均不予通过考核。请于9 月 10 日前使用顺丰快递邮寄实习报告纸质版。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 382 号华中师范大学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南湖校区)104 办公室收件,联系人:吴帮琨老师,电话:027‑67866992。
考生请加 QQ 群:784431518,进群昵称改为【专业 + 姓名】,后续通知将在群内发布。
华中师范大学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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